1月24日,寧夏銀川一男子稱,自己過年期間與朋友聚餐吃海鮮,結賬時發(fā)現(xiàn)蔥姜費竟占據(jù)菜價的60%,引起廣泛關注。
當事人李先生表示,一份蟶子是117元,卻要另收3份單價為12元的蔥姜費,共計36元,占菜價總額約31%。
26日,這家餐廳的工作人員回應稱,事實并非如此,賬單中提及的“蔥姜”是指海鮮的做法,收取的是加工費!拔覀冞@邊幾家海鮮店都是這樣收費,不是說就我們一家。”
該工作人員還表示,一斤海鮮的加工費為12元,其中包含調料蔥姜,賬單中的“3”與“3.3”為海鮮的重量!跋|子是39元/斤,點了3斤就是117元,加工費為12元/斤,共36元;ǜ3斤3兩,是66元,加工費就是39元。其他菜里也有蔥姜蒜,但是沒有加工費!
然而,不少網(wǎng)友并不贊同餐廳的做法,紛紛表示,“加工費真是離譜啊!”“如果海鮮是在店里買的,就不應該收加工費!”“為什么不明碼標價寫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