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向記者哭訴道:“我跟丈夫結(jié)婚3年,他一直在外面做生意,很少回家,我一直在家?guī)Ш⒆,很少有相處的時間!
“你這個女人真的很傻,我之前告訴你收入要跟貸款成正比才能貸這個款,你說要保密,現(xiàn)在你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劉天華:“你看看欠條,我寫明了2年內(nèi)還清,現(xiàn)在我也欠40多萬,我想提前還也沒有啊,而且我又沒逼你,是你自己想借錢給我!
“證據(jù)不足啊,伍婷跟劉天華男女朋友的關系,又寫了借條,辦信用卡的時候伍婷也在現(xiàn)場,所以這種情況無法受理!
律師說:“雖然伍婷是為男友貸款,但是簽貸款合同時,伍婷是一個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所以這筆貸款她必須按時償還,否則將要負上法律責任!
伍婷的哥哥生氣又著急:“爸爸走的早,媽媽一個月2000塊錢,我現(xiàn)在又沒做事,你拿什么去還這個錢?”
而母親雖然嘴上責怪伍婷,但更多的還是自責:“我這個女兒總是想幫助別人,自己沒有錢還要幫助別人,現(xiàn)在落得這個下場!
于是伍婷再次來到劉天華家商量:“貸款的34萬,但是實際轉(zhuǎn)了25萬8,中間的傭金、利息、手續(xù)費、刷卡費也應該劉天華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