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組委會將依法代扣代繳獎金總額20%的個人所得稅,并向稅務機關申報。
上述名單及成績公示期為4月29日-5月5日,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以郵件形式,附相關證明,發(fā)送至組委會官方郵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