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中性筆55元、一個削筆刀250元……近日,關(guān)于“文具刺客”的新聞再次登上熱搜!霸捗反炭汀、“飲料刺客”、“雪糕刺客”、“文具刺客”……如果不是見到如此多的“刺客”,我還不會意識到,原來生活竟如此“危機四伏”。
其實,明面上的“殺手”更多。像香奈兒、普拉達、路易威登、邁巴赫……這些“殺手”不用我提醒,家里的“婆娘”就會自動拉著我遠離。
質(zhì)有優(yōu)劣,營銷有多寡,價格有高低,本就是經(jīng)濟市場中的常態(tài)。一些商品或服務,之所以成為刺客,不是因其貴,而是因其沒有明碼標價,沒有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quán)和選擇權(quán),而致使消費者在結(jié)賬時,支付了超出心理預期的價格。
如果在明碼標價的前提下,日用品價格高,也并非不能被人接受。拿文具而言,一款設計精美、有收藏價值的筆,不論是寫還是“裝”,都能給人巨大的滿足感。但文具的主要消費群體仍是未成年人。用各種聯(lián)名、盲盒、限定的由頭推高文具價格,在學校助長攀比之風,即便不違法,那也不道德。
其實,我們可能對于“刺客”過于敏感了。只要“臉皮厚”,刺都扎不透。只要沒有被“面子”挾持,誰又能迫使你掏錢付賬呢?
我個人較少被“刺傷”,因為我知道,窮雖是人生最大的刺客,但自知之明,也給了我一面堅不可摧的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