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寧交軒 記者 王茸)記者昨從南京交管部門獲悉,今年1—4月,全市共有16名駕駛人被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申領。
“終生禁駕”是一項嚴厲的行政處罰,意味著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報考駕駛證,也不得取得駕駛資格,公安機關會將這些駕駛人錄入駕駛人管理黑名單,并實施動態(tài)監(jiān)管。
哪些原因會終生禁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在本次公布的終生禁駕名單中,33歲的熊某就是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并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2021年12月4日6時45分,熊某醉酒后駕駛小轎車沿江寧區(qū)麒麟街道鎮(zhèn)東街由南向北行駛至悅民公交站臺路段,撞到同向行駛的三輪車,導致三輪車騎車人秦某受傷死亡。事發(fā)后,熊某駕車逃離現場,向前行駛了200米后,又和另外一輛機動車發(fā)生刮擦,他再次逃離現場,躲進麒麟山莊小區(qū)內,很快被交警查獲。經檢測,熊某血樣中酒精含量202.8mg/100ml,已達到醉駕標準。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guī)定,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021年10月6日凌晨4:00許,李某飲酒后駕駛小轎車在江北新區(qū)柳洲東路東向西行駛至弘陽旭日上城附近時,撞到了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行人何某,何某嚴重受傷。經檢測,李某血樣中乙醇含量為25.8mg/100ml,已構成酒駕。
值得注意的是,李某出生于1999年,案發(fā)時僅22歲。他也是今年以來被執(zhí)行終生禁駕最年輕的駕駛人。
16名被終生禁駕的駕駛人中,8人是飲酒或醉酒后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8人是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記者還注意到,在這16人名單中,有6人是90后,除了1999年出生的李某,還有1998年出生的郭某、1995年出生的畢某等,占比近四成。此外,80后4人、70后4人,年齡最大者是71歲的唐某,他還是無證駕駛。
據介紹,終生禁駕者的名單已被納入全市查緝布控系統(tǒng)“黑名單”,只要發(fā)現他們有無證駕駛行為,將被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若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也會被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