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是對所有駕駛員的要求。駕駛機動車須依法考取機動車駕駛證,無證駕車、酒駕醉駕容易引發(fā)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對駕駛人及其他交通參與者造成嚴重危害,對社會和諧穩(wěn)定造成不良影響。
3月7日晚,永?h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在永?h蘇橋鎮(zhèn)迎賓路設卡開展酒醉駕集中整治行動。凌晨時分,執(zhí)勤民警發(fā)現一輛無牌三輪摩托車向卡點駛來,隨即上前將該車攔停并要求駕駛員出示相關證件。民警與駕駛員交談的過程中聞到一股濃濃的酒味,當即判斷該駕駛員有酒駕嫌疑。
隨后,民警對駕駛員李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時,測試結果為163mg/100ml,已經遠遠超出醉酒駕駛標準。當民警詢問李某某為什么喝了那么多酒還開車時,李某某的回答讓民警哭笑不得,竟然說“我承認我喝了酒,但我沒開車啊,三輪車也算車?”,民警耐心向李某某講解酒駕的定義。經核查,確定李某某除涉嫌醉酒駕駛行為外還未取得任何資質的機動車駕駛證,屬于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
據李某某交代,其當天晚上在朋友家吃飯,因和朋友許久未見,一高興就喝了不少白酒,吃完飯后還與朋友一同喝茶聊天。休息了幾個小時之后,覺得已經醒酒了便駕駛三輪車回家,沒想到半路就被交警查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李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將面臨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處罰款500元的處罰。另外,李某某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待權威機構血液酒精含量檢測出具后,如達到醉酒駕駛標準,還將面臨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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