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項名為“酒醉駕最新檢驗標準發(fā)布”的消息在網(wǎng)絡上廣泛傳播,引起了公眾的廣泛關注。這個新標準的發(fā)布是否意味著酒駕和醉駕的判定標準有所改變?這是許多人心中的疑問。
為了解答這個問題,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給出了權威的標準解讀。他們明確表示,這個新的檢驗標準并不涉及“酒醉駕”的判定。具體來說,該標準是用于規(guī)定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異丙醇和正丁醇的檢驗方法。它是實驗室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評價以及質量控制的依據(jù),與“酒駕”和“醉駕”的判定閾值無關。
近日,市公安交管部門也針對這一推薦性國家標準給出了回應。他們表示,新的檢驗標準的目的是進一步完善檢驗檢測方法和依據(jù),它并不涉及公安交管部門對“酒醉駕”標準的認定,也不影響現(xiàn)有的酒醉駕處罰規(guī)定。在實際執(zhí)法過程中,例如交警查酒駕時,駕駛人的呼氣檢測數(shù)值如果小于20ml/100ml,則不會被認定為酒駕或醉駕,也就不會被視為違法。但是,如果數(shù)值等于或超過了國家規(guī)定的80mg/100ml的醉駕標準,或者駕駛人對檢測數(shù)值提出異議,那么就需要去醫(yī)院進行血液檢測,以抽血送檢的結果來確定是否為醉駕,也就是是否違法。目前,是否是醉駕必須由血液檢測來認定。
同時,《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異丙醇和正丁醇檢驗》(GB/T 42430-2023)這一國家標準的發(fā)布,也為各類鑒定機構開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檢驗技術工作提供了標準方法。此外,該推薦性國家標準還可適用于五種醇類物質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檢驗、醫(yī)療急救檢驗、科學研究等其他更廣泛的場景。